关于申办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
几点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开发银行6月29日会议精神,对2010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程序及具体要求作出了新的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广大学生及家长办理,现将学生在线申请、提交材料应注意事项及签订贷款合同等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学生在线申请操作要点
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面向所有借款学生,为学生提供在线业务受理、信息查询等服务。包括:在线注册、在线贷款申请、在线提前还款申请、学生信息维护、贷款信息查询等功能。
学生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及要点如下(续贷学生无需注册,点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钮后,直接输入登录名:61030401+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密码填写本人8位生日数字,点击后直接可进入申贷页面进行操作[代理结算行选择支付宝]):
(一)在线注册:首次贷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后,先在“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框内选择贷款类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然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按照操作界面提示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在系统中注册用户;学生个人信息将于区资助中心进行贷款受理时自动读取并保存到业务系统中)。
(二)在线贷款申请:学生个人信息注册完成后,按照操作提示在线填写贷款申请信息(贷款申请信息,将于区资助中心进行贷款受理时自动读取并保存到业务系统中)。
友情提示:凡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凡未按规定进行在线申请的学生,其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视同无效,且责任自负。申请注册时,如对贷款类型不作选择,系统将自动默认为“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将不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提交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学生在线注册及申请后,须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在校大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盖章;新生由就读高中审查盖章),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关于签订贷款合同
1、学生在线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后,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查和审批。审批通过的借款学生(具体名单届时见公告,不另行通知)及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由区学生资助中心统一组织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合同签订时间(预计8月初)、地点等具体事宜待省开行审批后公告通知,具体可登陆“宝鸡市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6212728.com)或致电6212728查询。
宝鸡市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