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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时间:2011-07-01 01:23来源:admin 作者:admin 点击:
宝鸡市陈仓区 2011 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根据《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陕教贷 [2007]5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1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陈仓区

 

2011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根据《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陕教贷[2007]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1]5号),为了进一步搞好2011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助学贷款政策的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我区申请办理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申办对象:生源地为宝鸡市陈仓区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校在读学生)。

(二)、申办条件: 

1、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区。

2、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①农村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3、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属陈仓区户籍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2、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3、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二、网上申请

1、续贷学生申请程序:由于数据库中存在学生信息,“学生在线申请服务系统”无需再注册,只需要登录,提出【贷款申请】填写【申请金额】;

1)学生在IE地址栏输入https://www.csls.cdb.com.cn,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登录进去之后先查看【我的首页】右方,按照【我的首页】右方第三点的提示,查看【申请贷款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代理结算行务必选择支付宝),最后提出【贷款申请】填写【申请金额】;

2)【贷款申请】填写保存完毕之后,选择【导出申请表】(导出时若出现迅雷下载时点击取消后出现保存界面,点击保存即可,下载打印申请表2份,),并退出学生在线申请服务系统,即网上申请完成。

2、首贷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在IE地址栏输入https://www.csls.cdb.com.cn,待网页打开后,仔细阅读首页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2)在线注册,注册时涉及到学生的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若发现学生输入信息有虚假,区资助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注册后(请妥善保管登陆名及密码,以便日后查询),进入个人页面,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同续贷学生申请程序)。

4)【贷款申请】填写保存完毕之后,选择【导出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2份),并退出学生在线申请服务系统,即网上申请完成。

三、提交资料要求

1、在校生续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①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两份A4纸;②省内要有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省外要有高校出具的未贷款证明;③学生证复印件两份A4纸;④上年贷款合同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两份;⑤村、镇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在校生首次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①申请表两份A4纸(经申请学生签字、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②省内要有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省外要有高校出具的未贷款证明;③学生证复印件两份A4纸;④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两份A4纸;⑤村、镇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新生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表(经贷款学生签字,高中学校盖章、签字)两份A4纸;②毕业高中出具的贷款资格认定证明;③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A4纸;④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两份A4纸;⑤村、镇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合同签订与回执接收

1、学生在线申请和提交材料后,待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由区资助中心统一安排签订贷款合同,并出具贷款受理证明(附验证码);签订合同时间:在校生预计在8月初,新生在8月底,具体时间、地点请贷款学生随时关注区资助中心网站www.6212728.com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个人页面查看信息发布或致电6212728咨询,届时以资助中心公告为准。

2、 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回执单即可生效,视为助学贷款受理成功。

五、注意事项

1、网上在线申请填写的信息必须保证和纸质材料的信息完全一致、真实有效;家庭住址要细化到所住村组或居住楼层及门牌号;对弄虚作假、信息不全、不对的后果责任自负。

2、所提交资料统一要求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两份,装订成两套,每套均须编写页码,必须在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首页从序号“3”开始,依次编到末页;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逐一填写所装内容及数量,背面填写就读院校、家庭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在校大学生提交资料时间为:201175725(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生提交资料时间为:20118月初至820,地点为:本人就读高中学校。

4、请申贷学生牢记本人注册登录名和密码;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宝鸡市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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