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告贷款已毕业学生书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信贷资金,回收信贷是当务之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不但能保证在校大学生正常的贷款发放秩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缓解高校学生欠费压力,提高高校办学效益,而且能化解县级财政的债务风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教助中心(2011)21号和省教育厅陕教贷(2011)3号和市教育局宝市教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贷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完善个人信息)和提前还款事宜说明如下:
一、毕业确认
凡2007-2010年在我区资助中心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已毕业的学生,请务必于7月底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修改完善个人信息,要求如下:
1、家庭住址务必填写本人在陈仓区的住址(监护人的户口地),具体到村组或小区楼号及单元号和门牌号(以前住址信息不全的务必修改完整)。
2、就业信息务必写清工作单位及单位联系电话和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凡未就业的学生必须在就业信息里填写家庭在陈仓区的具体住址。
3、共同借款人信息要写清家庭住址和有效联系电话。
4、凡不按时修改个人信息的,开发银行和我资助中心不能及时得到贷款学生的信息反馈的,将在还款期第一时间自动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提前还款
1、凡2010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已生成有个人支付宝账户,历年的所有批次的合同贷款都应通过支付宝还款。须在每月(11月和12月除外)的1号-10号期间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个人在线系统,网上提出还款申请,18号以前给支付宝账户足额充值,19号-22号之间开发银行通过支付宝自动扣款,学生可登陆系统个人页面查询扣款情况。
2、凡2010年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2010年以前的贷款合同),提前还款须通过农信社账户。办理时间为每月(11月和12月除外)的1号到8号(除节假日),具体还款过程如下:①来区资助中心领取转账账户信息 ②通过农信社给开行汇款③给资助中心提交汇款帐单并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
宝鸡市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